市中区
文化路全线禁停违者可处罚款
2015年12月28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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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12月27日讯(记者 袁鹏) 27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从明年3月1日起,老城区部分禁停路段将进行调整,其中文化路将全线禁止停车,临时泊位也将取消。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市中交警大队决定对城区部分禁停路段进行调整。
经过本次调整,文化路自建设路至解放路路段取消临时停车泊位,文化路全线禁止机动车停放。开元大街自枣庄街至解放路路段,机动车应按照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有序停放。对于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机动车的,交警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据悉,本次老城区禁停路段的调整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能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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