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竣工综合验收将简化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将改为抽检,可缩短工期近两个月
2015年1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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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8日讯(记者 刘雅菲) 28日,记者从济南市委、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济南市近日出台《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稳定增长健康发展重点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济南将调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验收方式。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是济南市的支柱产业、第一大产业,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方面,济南也将采取多项措施。其中之一便是简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方案明确,济南将调整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程,在保障安全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监督环节,转变监督形式,调整监督重点。“取消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节点到位监督,改为施工过程中监督机构巡查和随机到场监督。”济南市城乡建设委总经济师闫卓然说。
  据闫卓然介绍,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现在实行的节点到位式的监督方式,企业往往需排队待验,对工程进度造成一定延误。调整后,改为施工过程中巡查和随机到场监督,可缩短工期近2个月。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也将简化。调整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现行统一联合验收方式容易造成强制同步验收问题。”闫卓然说,方案明确取消现行水、电、气、热等单项工程全部完成后统一联合验收的做法,各单项工程完成后,相关专业经营单位及时组织验收,“完成一项验收一项,加快验收进度”。同时,新建项目物业合同不再作为综合验收的前置要件。
  济南还将进一步明确开发单位与专业经营单位的责任、义务,进一步强化专业经营单位的责任,凡开发单位按合同履约的,专业经营单位配套施工须保证开发单位按期交房,不得以红线外不具备条件为由不出具合格证明,并提供良好的维护和管理。
  此外,济南将实行建筑设计图纸“蓝改白”,可实现施工图全过程电子化,出图成本可节省近20%,图纸流转加快,对整个建设项目节省工期、加快进度也具有一定作用。
商品房预售保证金将取消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减轻了
  今后,在济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企业,如果能有良好的信用,将享受更多优惠,而如果一旦失信,则将处处受限。同时,济南还将出台一系列措施,来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
  本报记者 刘雅菲
  依信用状况享受
不同优惠政策

  工程进度加快,验收手续简化,如何保证工程质量,又将如何对企业进行监管呢?闫卓然说,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将按照“守信者放宽,失信者严管”的原则,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行差别化对待,对质量好、信誉高的企业可减少监督检查频次,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质量问题较多、诚信度差的企业则进一步加强监管。
  方案明确,济南将建设覆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主体的行政审批、行业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对接省级监管平台,以“四库”(项目库、企业库、人员库、信用库)为基础,对各类主体建立信用积分,依积分状况确定相应的资质资格,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实行差别化监管;实现有关业务的网上受理、审批,提供网上咨询、报件等服务。

  实行建筑劳务工资
保证金封顶制度

  据闫卓然介绍,济南将降低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额度,出台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由开工前建设单位缴纳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改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总承包企业和与建设单位直接发生合同关系的专业承包企业)各缴纳1%。
  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的缴存比例也将与企业诚信状况挂钩,连续1年未发生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可免缴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连续2年未拖欠的可全额退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
  同时,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实行限额封顶制度,建设单位济南市项目累计最高缴存额1000万元,施工单位累计最高缴存额200万元。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按2%的比例缴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

  商品房预售
保证金取消

  方案中明确,济南将取消商品房预售保证金,依法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闫卓然解释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主管部门根据基础(正负零)以上平均建安造价(1800元/平方米)、施工进度和企业信用等级确定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对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使用进行监管。按济南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信用评定为AAA级、AA级的企业分别按标准的50%、70%执行。企业不得擅自使用重点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自行使用,优先用于本开发项目建设。
  同时,主管部门根据开发企业预售资金存入量和信用状况控制项目网签比例,首次放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面积的20%,达到重点监管额度后,放开全部预售房源网签。根据工程施工进度逐步核减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完成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竣工验收备案3个节点,分别核减到重点监管额度的50%、30%、10%;其中总楼层12层(含)以上的,增加一个节点,主体结构完成一半时,核减到重点监管额度的70%。
  “对企业已缴存的保证金,可以退还的马上联系企业退还,目前尚不符合退费条件的,到期后将及时联系企业退还。退还的资金,要求企业承诺全部用于在济购置土地和项目建设。”闫卓然说。

  配套费缓缴
政策进一步放宽

  据闫卓然介绍,济南将在现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单项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含)以上,可享受缓缴50%城市建设配套费(92元/平方米)政策的基础上,对当年在济开工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开发企业,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246元/平方米)可先缴纳40%,其余60%缓缴半年;开工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先缴、缓缴比例分别按30%和70%执行。
  “这几项收费的减收、缓缴、取消,加上在存保证金的退还,将极大缓解开发企业前期资金压力,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闫卓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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