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前寨村村民踊跃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料图)。
本报济宁12月28日讯(记者 贾凌煜) 2015年即将过去,还未参加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用着急。济宁市人社局将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2016年3月份,想参保缴费的人员可到各居委会、村委会办理。济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市统一筹资标准,2016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40元,政府补助每人每年不低于410元。
今年10月份,根据《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全市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开始依次参保缴费。任城区的周先生一家四口,两人在外打工,只有80岁的老母亲和已工作的儿子。“每年都参加居民医保,我俩今年交了280元,儿子有职工医保,老母亲不用自己缴费,就能报销。”周先生说,这几年,家人生病住院,报销了不少。
根据规定,全市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缴费上以家庭为单位,由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组织参保、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发放社保卡或居民医疗保险证。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农村独女及双女户父母、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人员、孤儿、重度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全额补助,直接拨付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据介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后,医保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待遇、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分娩医疗待遇和意外伤害医疗待遇等。今年开始,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45万元。
另外,新生儿出生当年,父母可持新生儿入户手续或出生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不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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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对象全部 纳入医保范围
目前,济宁市人社局正在开展医疗保险精准扶贫活动,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由县市区人社部门逐一核实扶贫对象的参保情况,凡未参保的,由村委会收集资料、乡镇人社所审核录入信息系统,扶贫对象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全额给予补助,确保贫困群众全部参保,病有所医。
扶贫对象中有不少患有慢性病,不需要住院治疗,要长期吃药且花费的费用比较大,为解决这一问题,全市正统一组织对贫困户进行慢性病鉴定,符合条件的享受不住院也报销医疗费的待遇。从2016年起,每季度鉴定一次,重大疾病随时鉴定,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的到家中现场鉴定。
因病致贫的农户中,患有大病的比较多,医疗费报销后,个人负担仍比较重。针对这个问题,下步济宁市人社局将从降低门诊慢性病和住院门槛费、提高慢性病和住院报销比例、扩大大病保险补助范围和提高报销比例等方面,研究制定一些突破性的政策,切实减轻贫困户的医疗负担。
本报记者 贾凌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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