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注册制明年3月1日施行
2015年1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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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8日讯 来自中国证监会消息显示,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明确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调整适用现行《证券法》关于股票核准制的规定,对注册制改革的具体制度作出专门安排,决定明年3月1日起实施。
  中国证监会网站指出,这一决定的正式通过,标志着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具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是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大进展,也是完善资本市场顶层设计的重大举措,为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作用,落实好中央提出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要求,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证监会表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股权融资监管制度的重大变革,其核心在于理顺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既要解决好发行人与投资者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问题,又要规范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防止政府部门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注册制改革绝不是简单地下放审核权力,而是监管方式的根本转变。实施注册制以后,对于信息披露的审核把关要求会更加严格,对于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打击会更加有力,对于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措施会更加有效。
  据统计,证券法自1998年12月制定以来,2004年8月、2013年6月、2014年8月分别进行了个别条款的修改,2005年10月进行了较大修订。证券法修订草案共16章338条,其中新增122条,修改185条,删除2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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