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将对创建无传销城市考核验收
2015年1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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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2月28日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徐东智 王东军) 日前,聊城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综治办、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自2015年12月下旬开始,至2016年1月上旬结束。
  记者了解到,按照之前确定的创建目标,2015年年底前,全市8个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高新区、旅游度假区全部达到无传销城市目标。12月下旬开始,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综治办组成联合验收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和安放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高新区、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验收合格,对验收合格的县市区,将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对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县市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结束重新组织验收。
  据介绍,无传销城市将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认定的无传销城市原则上每两年复查一次,对存在问题且达不到无传销城市的,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予以取消并通报,被取消的县市区,需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验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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