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一批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泰安高新区一干部受处分
违规借企业车辆,党内严重警告
2015年1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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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2月28日讯(记者 杨思华) 近日,中共山东省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此次通报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涉及泰安1起。
  涉及泰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是: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调研员田庆勇违规借用企业车辆、公款报销亲属用车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本人承担相应费用。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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