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颁出首张不动产权证书
明年起全面颁发新证书,多种产权证书将合一
2015年12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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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袁鹏


  28日下午,枣庄市港航局局长朱广玉代表枣庄市港航局从市长李峰手中领到了枣庄第一张不动产权证书。从2016年1月1日起,枣庄将全面颁发统一的新证书,而原有的各类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证书也将继续有效。

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各区市设立登记机构
  28日下午在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枣庄市市长李峰与常务副市长王邵军一同为新成立的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了揭牌,这也标志着枣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在活动现场记者了解到,2016年1月1日开始枣庄将会全面颁发统一样式的不动产权证书,而原有各类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权利证书将继续有效。未来通过产权变动将逐步替换成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新的政策执行之后确实比原来是方便了。”拿到枣庄第一张不动产权证书的是代表枣庄市港航局的朱广玉告诉记者这一份证书是为在微山湖边新建一处水上指挥中心而办理的。在过去要进行这样的工程需要跑住建、国土等好几个部门,现在按照新政策只要跑一个部门做一个证,方便了很多。在朱先生之后,宋女士则是拿到个人不动产权证书的第一人,之前她在市中区锦龙国际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这张不动产权证书就成为了她新房子的产权证明。
  枣庄市国土局局长孙法远告诉记者,枣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之后将在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接待办事群众。在薛城、山亭、市中、峄城、台儿庄5个区和枣庄高新区分别设立了不动产登记分中心。滕州市成立滕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滕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办理工作。孙法远解释说,市民们熟悉的房产交易中心未来并不会因为新政策而取消,只是房产交易中心将承担房产交易的职能,而进行不动产登记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统一登记,多种证书一站搞定
  对于不动产权证书很多市民都还比较陌生,在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枣庄市国土局的工作人员还对此进行了详细说明。“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主要是为了解决分散登记的诸多弊端。”枣庄市国土局副局长张国柱介绍说,在分散登记模式下,容易出现产权交叉、重登漏登、重复抵押等问题,影响不动产交易安全。还会造成“信息孤岛”,不利于公众查询和信息共享。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
  对于哪些不动产能办理新证,张国柱表示主要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市民提出受理请求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信息无论对于个人还是单位都是极为重要的信息,如今这些信息要集中到一个机构,如何保障它们的安全很受大家关注。对此枣庄市国土局调研员郑冲称,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只有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不动产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如有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必将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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