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银行卡明年起限开
2015年12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近日,银监会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不含社保、医保类卡),已持有或超过4张同银行借记卡的市民,不能再开立该行借记卡。
  笔者走访多家商业银行发现,除工行外,其他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尚未收到总行相关通知,不清楚何时开始执行此项规定。
  某家股份制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表示,“即使明年开始每人最多开通4张银行卡也不必担心,情况特殊应该还是会予以办理。”当笔者询问哪种情况属于特殊情况以及是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以前最多开通10张借记卡时也有客户超额开通,具体情况还是需要开卡时再来说明。”
  为什么会出台这样的新规?据银行人士介绍,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银行卡买卖,避免银行卡沦为不法分子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的工具。配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活动。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据了解,在以往的电信诈骗案中,诈骗人员在得手后会迅速将资金分成小数目的款项,通过网上银行转移到几张甚至几十张银行卡中,化整为零,然后取走,这一过程大大增加了案件侦查难度。而这些银行卡有不少是由于居民身份证丢失或其他原因被他人冒名开卡,部分银行卡甚至是因为个人贪图小利自己办理并出售闲置的银行卡。
  事实上,除了电信诈骗,企业逃税、受贿、洗钱等非法活动,也是存在银行卡非法买卖的重要原因。由于此前一个身份证能在同一家银行办理10张甚至更多的借记卡,此项新规能够在源头上遏制部分银行卡非法买卖。
            (刘萌)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