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9日,德州三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召开。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本报12月29日讯(记者 王明婧) 29日,德州三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听证会召开,25名代表对两套方案展开讨论。据悉,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要求今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此次是一种政策性调整,目的在于通过价格杠杆实现节约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后,三区超过八成的家庭水费不会受到影响。
据悉,三区现行的供水价格是2009年调整制定,基本水价1.7元/立方米,加上水资源费0.2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元/立方米,综合水价为2.95元/立方米。随着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据了解,德州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11立方米,仅为全省人均的61%,全国人均的十分之一,低于500立方米的国际严重缺水线。对此,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下发相关政策,要求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制度,听证会初步拟定了两套方案。
方案一:第一级水量为年用水量125立方米及以下,覆盖区域内87.65%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二级水量为125—180立方米(含),覆盖区域内95.83 %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三级水量为180立方米以上部分。第一级基本水价不变,仍为1.7元/立方米,加上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实际综合水价为第一级水价2.95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3.63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6.01元/立方米。
方案二:第一级水量为年用水量144立方米及以下,覆盖区域内90.67%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二级水量为144—180立方米(含),覆盖区域内95.83 %的居民家庭用户;第三级水量为180立方米以上部分。第一级基本水价不变,加上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实际综合水价仍为2.95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3.80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6.35元/立方米。
会上,25名听证代表针对两种方案展开讨论。倾向方案一的代表认为,第一级年用水量的划定基本满足普通家庭的需求,覆盖全市近九成的家庭用户,更能达到用价格杠杆节约用水的目的。倾向方案二的代表认为,第一级年用水量较第一套方案的覆盖面更广,对于普通的四口之家来说,每人每月用水量在3立方米,能满足大部分的家庭需求。第二级和第三级的价格差距拉大,超额后交费更多,更容易让居民形成节水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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