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政策放宽
2015年12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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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中拟定,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家庭实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优惠政策,即每户年用水量在第一级水量(含)以内的,综合水价仍为1.95元/立方米,超过年用水量第一级水量的,按照普通居民用户阶梯水价政策执行。
  消费者代表张振彬提出,对于低保家庭的水价设置,能否都按照1.95元每立方米的价格实施。他认为,低保家庭基本上不会浪费水资源,但不排除坐便器漏水、太阳能坏了等意外情况的发生。如果发生意外,低保家庭将多负担水费,对他们来说增加了支出。
  此外,来自德州市总工会的鲍玉林提出,希望能让困难职工家庭享受优惠待遇。

      本报记者 王明婧
加紧改造 一户一表
  方案中拟定,对尚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水价,一年内执行第一阶梯水价。阶梯水价实施一年后,对由于居民自身原因尚未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用户,将依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供水价格在第一阶梯综合水价的基础上,每立方米提高0.15元。
  对此,部分代表认为,一户一表的改造费用如果只通过居民承担的话,可能会对部分居民造成经济负担。来自德州学院的专家学者凡冬梅说,如学府家园等小区,至今未进行改造。如居民单方面提出改造,实施难度较大。希望能借鉴其他地市的改造方案,由政府主导将一户一表改造纳入日程安排,给予一定补贴,明确费用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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