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官员调走了,官方调查别失踪
2015年12月3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动辄大打出手的领导干部,本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避重就轻或是“暗度陈仓”的处理,更抹黑党政机关的形象。若不是媒体记者敏锐地“捕捉”到了人事变动,恐怕此事的影响也就随之平息了。
评论员观察 娄士强
近日,有媒体记者从广东省湛江市相关部门获悉,今年8月因砸打湛江副市长梁志鹏而被停职的湛江市政法委副书记、湛江市维稳办主任庞康稳,日前已易地为官,到湛江经济开发区任党委委员。至于4个月前的打人事件调查结果如何,庞康稳的调岗与此是否有关系,并没有权威信息的发布。
打人的庞康稳从正处级岗位调到了另一个正处级岗位,至少从表面上看,像极了小学同桌打架,班主任给其中一人调了座位。可对于公职人员来说,如此默默地“调座位”,多少有些儿戏了。一位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会议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大打出手,就算不触犯刑法,行政处分也是少不了的。现在打人者“不明不白”地调了岗,难免引人质疑,当地官方的爱才惜才之心也太盛了,连法纪都可以抛之脑后。
回想4个月前的那则新闻,着实吸引眼球,当着全市18个部门工作人员的面,市政法委副书记就把副市长打了,前来劝架的纪委某科室主任也一同遭到“毒手”。经媒体报道后,该事件引爆了舆论,湛江官方很快宣布暂停庞康稳的党政职务,待查明事实再作处理。可直到现在,打人者都“履新”了,当初承诺的查明事实却没了结果——到底是正常的人事调动,还是与打人事件有关,岗位平调的原因何在,全都回避掉了。若不是媒体记者敏锐地“捕捉”到了人事变动,恐怕此事的影响也就随之平息了。
按理说,身为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要受到法纪的双重约束,在工作会议上该如何表达意见,都是有规范的。无论党的纪律处罚条例还是公务员法,哪怕每一个普通公民都必须遵守的治安处罚法,对公共场所的打人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更何况,那是一场涉及多个部门的公开会议,擅自闯入并大打出手,制造的社会影响更为恶劣。这事若是放在普通人身上,或许早就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了。
如此看来,静悄悄地调岗,还保持原来的级别,更像是一种保护。这也难怪,历来地方上发生类似的事,大多都是低调处理了。曾有媒体梳理2009年以来曝光的20多起官员“武斗”事件,除3起追究刑责、6起不了了之外,绝大多数止于纪律处分。比较典型的是陕西宁强县官员会所内互殴,伤者面部缝了76针,打人者也只是降了级。这种“和气为重”的做法,把官员之间的打架当成了“家事”,“私下”处理也就不足为奇了。
动辄大打出手的领导干部,本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避重就轻或是“暗度陈仓”的处理,更抹黑党政机关的形象。或许这也可以解释,一名地方政法系统的干部,为何如此无视法纪,竟然有勇气在会场上对同事大打出手。这种戾气,怕也是“惯”出来的。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