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为啥让买房的掏
设定依据是七年前的老规定,如何适应新情况尚无明确解释
2016年01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2015年12月30日,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位女士展示自己刚拿到的不动产证。        本报记者 周青先 摄
     不动产登记实施后,房改房在办证前要交纳成交价格1%的土地出让金。这一消息发布后在市场上炸开了锅。既然是2008年市政府就有的明确规定,为何在此前的七年时间里都没有执行,而现在却成了办证前的强制要求?成交价格1%的收取标准到底是如何制定的?享受了房改福利的卖方把房改房推向市场交易,土地出让金为何不让他们承担,反而要由已经承受了高房价的买方买单?

  本报记者 喻雯                     

“房价不比商品房低,咋还让交出让金”
  省城市民杨先生为了孩子上学,在济南燕子山小区买了一套70平米的房改房,总房款91万元,过几天打算签合同把房子定下来。按照目前的规定,在办证之前,要额外交9100块钱的土地出让金。“这个钱凭什么是我来交呢?”杨先生仔细算了一笔账,自己房子每平米13000块钱的价格,一点也不比周边普通商品房的价格低。而普通商品房的价格本来就包含了地价,所以不需要额外交这笔土地出让金。
  “我既然是按照承担地价的价格买的房子,凭什么让我再交一遍土地出让金呢?”杨先生说,卖方当初购房享受的是国家的房改福利政策,仅花了几万块钱,土地性质是划拨。现在他按照商品房的高价来卖,是不是应该先交土地出让金,把土地性质更改为“出让”后再卖呢?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说,2008年9月份,济南市政府出台《济南市城镇住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暂行办法》,规定中明确指出:上市交易的城镇住房所在宗地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由受让方按房屋交易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

是否由买方承担“确实值得商榷”
  “这个规定中就是要求买方来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我们也是按照规定来执行。”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说。
  记者查询到,1999年7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由购房者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缴纳标准按不低于所购买的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坐落位置的标定地价的10%确定。
  记者对比发现,济南目前执行的标准跟国家有关要求不一致。对于为何是1%的标准,目前也没有明确的官方解释。
  济南市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说,济南实行房改时,企业自建房屋作为一种住房福利出售给职工,土地性质是划拨,价格很低。到了2000年前后,国家鼓励商品房的买卖,为了鼓励这些享受房改福利的人卖房,允许房改房上市出售。“当时明确了房产证可以过户交易,但是对于土地的有关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该人士说,这就导致了目前“房地分离”的种种历史遗留问题。目前,究竟是否应该由买房者来承担,确实值得进一步商榷。
网签但没过户的也得按新政策来
  “今天上午,有七八组客户来问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他们都是前期看好了房子,基本确定下来签约办手续的人,所以比较着急。”2015年12月31日,山东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刘先生说,他负责的片区在长途汽车站、无影山片区附近,有不少客户咨询,这1%的土地出让金到底由谁来交?
  “现在有的房子已经网签,但是还没有交税、过户,像这样的情况就得按照新的政策来实行了。”刘先生说,以他店里的两组客户为例,买卖双方采取了协商处理的方式,彼此各让一步,共同承担土地出让金。
  “这些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购房者的成本,但是从成交来看,买方也不会因这些钱放弃房子的成交。”刘先生说,未来买卖双方在出让金上的拉锯战会相对增加,这就需要双方对这一问题进行谈判和协商。当然,也不排除一些房主会因此抬高房价,对外宣称是承担了土地出让金,实际上来看,还是由购房者为此买单。
  据他介绍,长期来看,房地合一是对房屋产权完整性的一种保证,这可以结束此前产权尤其是土地权不清的混乱局面。综合来看,对房屋的成交和市场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