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成功通过国家卫生城复审
2016年01月0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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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滨州市与深圳等城市一起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每三年复审一次。此前,滨州市通过了全国爱卫办的四次复审。滨州市积极地投入到创城工作中来,严格对照新的卫生城市标准进行梳理,列出清单,销号管理。经过多方面努力,2015年12月7日,国家爱卫办网站发布“2015年拟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的公示”,对拟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公示,滨州光荣上榜。 本报记者 王领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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