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大火”暴露安全短板
2016年01月0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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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上午7点,宁夏银川301路公交车失火,截至当日16时已造成17人死亡。银川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蓄意犯罪纵火行为,目前正出动警力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围捕。(1月5日央视网)
□舒圣祥
早上7点多钟,银川的天空还没有完全冲出黑夜。那样的清晨,会有哪些人一大早就跑去赶公交车呢?可能是急着上学的孩子,可能是要上早班的职员,或者还有早起买菜的主妇……他们都是普通的市民,在自己的生活轨道里忙忙碌碌着,一路小跑或者等待多时,总算是坐上了那趟公交车。然后,很多人就没有然后了,只是以数字的形式出现在新闻里。
当这辆悲情公交车熊熊燃烧的照片在网络上流传,人们已经知道,这不会只是简单的自燃事故;若只是车子的缘故,断不可能瞬间烧成这样,也就不会伤亡如此惨重。最大的可能是人为纵火,就像2013年6月7日,陈水总在厦门BRT公交车上用汽油纵火;就像2014年7月15日,欧长生在广州301路公交车上引爆自制爆炸装置。这一次,宁夏警方已初步判断是一起蓄意犯罪纵火行为。紧急协查通报中的嫌疑人名叫马永平,一个80后,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他的作案手法,却很可能正是“师从”陈水总、欧长生。
关于公交车安全,之前公众担忧最多的是久治不绝的小偷小摸。可是现在,我们却不得不面对另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公交车已然成为犯罪分子暴力发泄的惯用场所。那些“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的人,总是丧心病狂地拿公交车逞凶来“报复社会”,因为在人多的公交车上作案最容易“搞出大事”,而在公交车上实施犯罪的门槛又是那样低,几乎没有任何安全检查或者防范程序。
应该说,以往几次公交纵火案后,不少地方都有所行动,有的在公交车上配备了安全锤,有的在汽柴油零售环节推行了实名登记制,有条件的地方还给每辆车安排了专门的安全员。目的只有一个,既然无法做到提前准确识别哪个人是可能的纵火者,那就尽量提高公共交通的安全性,不给别有用心的人提供机会。尽管这样做会有很大的成本,但别忘了生命高于一切。事实上,这起案件的发生,也恰恰暴露出安全短板的存在,短板哪怕只升高一寸,很可能就保护了很多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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