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法律未禁止领域全向社会资本开放
2016年0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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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5日讯(记者 李超) 近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增强投资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据了解,通过建立完善公平的市场环境、有效的保障措施、合理的回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深入参与相关领域工程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确保在重点领域部分环节上实现突破,并逐步实现确定的领域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文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鲁政发〔2015〕12号文件确定的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9大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的重点领域,针对不同领域特点、工作基础和潜力、项目性质和运营收益等情况,坚持立足实际,研究提出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的具体环节、重点突破口和项目载体,并通过深化改革创新,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领域内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探索建立完善“使用者付费”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灵活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各种模式,合理确定社会资本进入方式。
  对于在一定期限内经营收入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经营项目,依法放开建设和经营市场,积极推行投资运营主体招商,推进市场化运作。
  对于在一定期限内经营收入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的准经营性项目,采取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建立健全投资、补贴和价格的协同机制,为投资人获取合理回报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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