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手机要牢记6个“关键期”
2016年0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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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颁布的移动电话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手机有6个关键时期。
  “1年期”:手机主机的“三包”有效期为1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因此,消费者在拿到发票时,一定要核对开票日期。
  “6个月期”:电池“三包”有效期为6个月。
  “7天期”:手机自出售之日起7天内,主机出现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话、屏幕无显示或显示错字和拨号错误、非正常关机等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销售商应该无条件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如果送修的手机在7天内不能修好,消费者有权要求修理者提供备用机,原机修好后才能收回备用机。
  “8-15天期”:手机出售后8-15天内,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换货或修理。
  “60天期”:如果由于生产商的原因,致使延误了修理时间,并从送修之日起超过60天还未修好,消费者可以凭购机发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向销售商要求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主机。
  “30天期”:如果因为修理者自身的原因,导致修理时间超过30天还未修好,消费者也可以向销售商要求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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