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4S店使用模糊广告忽悠消费者
转发微信领到红包却不能用
2016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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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6日讯(记者 赵松刚 通讯员 刘桂平 卢杉)市民孙先生在微信中看到一条汽车4S店的广告,称转发可以领取代金券,孙先后随即转发微信并领到代金券,但却被告知500元的礼品券孙先生不能自己使用,只有好友到店内购车成功时才能使用。
  2015年11月23日,孙先生在微信中看到自己购车的一家4S店发布了一条“老友常荐面、好礼拆不停”的微信,称“邀请好友拆礼包,TA拿购车券,你拿代金券”,孙先后随即在朋友圈转发了该微信,并从网上成功领到了500元的礼品券和35元的积分券。然而,当他带着礼品券和积分券到该店消费时却被告知:500元的礼品券孙先生不能自己使用,只有他介绍的好友到店内购车成功时,才能给其朋友使用。对此,孙先生感到不理解:4S店在发微信时并没有注明领券人不能自己使用领到的礼品券。退一步说,如果朋友没在该4S购车成功,礼品券就是白纸一张。但是在他参与活动的微信广告中,都没有对此进行任何的限制。
  在与4S店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孙先生向潍坊市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经过调查取证,寒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认为,该4S店在发布微信营销时语言表述不够清晰,造成双方对礼品券的使用范围和方式方法产生异议,应负一定的责任。孙先生所获得的礼品券和积分券应当被正常使用。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该汽车4S店同意给予孙先生首保和二保后的第三次基础保养,孙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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