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重拳出击整顿非法行医
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34起
2016年01月0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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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6日讯 (记者 于鹏飞) 记者日前从莱芜市卫计委卫生监督所获悉,2015年,根据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监督年活动部署要求,莱芜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深入开展“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饮用水卫生安全、血液质量与服务提升、消毒隔离强化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截止12月底,莱芜市共实施行政处罚34起,罚没款共计13.4万元,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巩固监督年活动效果,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市卫生监督所将2015年监督年活动十大典型案例进行公布:1.XX街道XX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其做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诊疗活动。2.莱芜XX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其做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3.莱芜市亓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其做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诊疗活动。4.莱芜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违反健康管理规定案,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其做出:一、警告;二、罚款2000元。5.莱芜某酒店凤城西大街店违反健康管理规定案,莱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其做出:一、警告;二、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6.莱城区某职工医院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案,莱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法对该职工医院做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7、莱城区吴XX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开展诊疗活动案,莱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其做出行政处罚两次,同时移送莱城区法院处理。8、莱城区XX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莱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其做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9、莱城区牛泉镇闫XX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莱城区卫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其做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10、莱城区XX职工医院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莱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其做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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