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严查非法使用玻尿酸
2016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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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6日讯 (记者 于鹏飞) 为进一步加强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的监管,近日,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联合下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的检查对象重点包括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美容医疗机构、美容院,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是否取得相应资质,经营使用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是否从合法企业购进、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各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市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美容医疗机构、美容院进行全面排查,一旦发现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将坚决予以彻查和严厉打击,切实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
小贴士:
  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又名玻璃酸钠,俗称玻尿酸,是由N-乙酰葡萄糖醛酸反复交替而形成的一种高分子多糖体生物材料。在医学整形中作为注射用软组织填充剂,用于注射到皮肤真皮层或皮下组织内,达到纠正皱纹,改善皮肤外观的作用。用于医学整容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此类产品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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