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失踪,存款老母难取出
阳谷公证处历时五个月帮老人办公证取款
2016年01月07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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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赫霄 邹东亮
家住阳谷县定水镇张大庙村的陶凤姐老人深陷儿子失踪的痛苦之中,但在处理儿子存款时,银行要公证书却将其难坏了。阳谷县公证处历时五个月帮助老人办理了公证,将失踪儿子的存款取出。
2015年7月的一天,阳谷县定水镇张大庙村民陶凤姐老人手持几张破旧的银行存单来到阳谷县公证处申办公证,公证员本以为这又是一件小额存款继承案件,没曾想老人随后的一番话,把公证员震惊了。原来存单户主张恒彪是老人的儿子,早在2012年2月去聊城某建筑工地打工一直未归,失踪了。儿媳因受打击,精神几近崩溃,两个孙女均未成年。老人拿出了县公安局出具的失踪人信息证明,开始啜泣。
公证员一边安抚老人的情绪,一遍询问其中的具体细节。老人陈述:儿子失踪后,他们立即去公安局报了案,并请阳谷电视台、山东电视台帮助寻找儿子,始终没有找到。抚养两个未成年孙女生活和读书,需要大笔费用。她本身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多少积蓄,生活十分拮据。近年来,孙女的衣服,都是左邻右舍送的。
最近收拾家务时,发现了儿子的几张存单,合计有人民币2万多元,为了解决孙女的抚养问题,老人想将儿子的存款取出,但是金融机构要求老人开具公证书,否则,该存款老人不能取。
儿子在工地失踪 留下2万多存款
前后历时五个月 帮老人公证取款
公证员仔细审查了老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确定张恒彪失踪的事实,但是在法律上认定失踪的事实,要通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提到法院,老人露出为难的情绪。为便于老人向法院说清诉求,公证员为老人收集了关于宣告失踪的法律规定。随后老人到阳谷县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张恒彪失踪。法院受理该案件后,经过三个月的公告期,于2015年12月经审理判决宣告张恒彪为失踪人,指定陶凤姐老人为财产代管人。
随后,陶凤姐老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情况证明、法院判决书、银行存单再次来到公证处申办公证。公证员审查了上述材料后,以存款领取和保管为公证事项,受理了其公证申请,经过办理、质检、审批严格的办证过程,当天为其出具了公证书。同时,鉴于陶凤姐老人的特殊家庭情况,公证处积极代其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公证法律援助申请,全额免去了老人的公证费。老人拿到公证书,非常感动。经回访,陶凤姐老人依据公证书,已经顺利将上述存款取出。
本案虽然涉及标的额不大,但是关于当事人失踪的案件,公证处是第一次受理,阳谷县人民法院也是第一次受理宣告失踪的案件,张恒彪案又涉及新闻媒体的参与,公证处历经五个月,始终对此案积极关注,并积极与法院、县电视台结合,最终为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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