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人遗嘱公证安置骨灰埋葬地点
2016年01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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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月6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赫霄 邹东亮) 近日,茌平县乐平铺镇某村的辛大爷、孙大娘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经了解,他们是再婚夫妻,婚前各有一子,婚后生育三个子女,老人为以后的骨灰埋葬问题发愁,怕孩子们为他们的骨灰埋葬问题起纠纷,总感觉心情郁闷,于是到公证处要求做遗嘱。
  两位老人说,他们两人的骨灰埋葬在一起不合适,各自的骨灰与前妻、前夫葬在一起也不合适,都容易引发几个子女的不满情绪,易出纠纷,于是想到将各自的骨灰都撒到相同的大海区域。公证员对两位老人的公证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建议两位老人设立遗嘱执行人,否则能够履行的几率不大,同时询问两位老人是否对各自的财产立遗嘱。两位老人几经考虑,添加了遗嘱执行人,并说财产已处置妥当不用写在遗嘱上了。
  公证员核实了相关情况后,为他们办理了相关公证手续。两位老人均已年过七旬,且均无收入来源,公证员主动为两位老人申请办理了法律援助,免除了所有的公证费用。取公证书时,两位老人不断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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