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不迁户新房主落户难
民警提醒:购买二手房将迁户事宜写入合同
2016年0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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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7日讯(记者 郑帅) 市民史先生在白马山一小区内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原房主却迟迟未将户口迁出,导致史先生的孩子无法落户。无奈史先生只好求助市中区公安分局民生警务平台。经辖区派出所协调处理,最终使原房主将户口迁出,解决了史先生孩子的落户问题。
  2015年12月底,市中区公安分局民生警务平台接到市民史先生来电反映,称其因购买二手房后原房主户口一直未迁出,也一直联系不上原房主,导致新生儿出生后无法落户,希望警方协调解决。
  接到诉求后,民警与史先生取得了联系,了解到史先生一家目前住在白马山办事处某小区的房子内,夫妻双方又同为集体户,买房后因原房主未将户口迁出,导致孩子无法落户。元旦期间,白马山派出所民警通过多方查找,联系到了原房主。经过派出所民警的动员、协调,最终原房主将户口从原地迁出,史先生的孩子得以将户口落在了购买的房屋上。
  据市中区公安分局民生警务平台民警介绍,2015年全年平台已接到类似落户纠纷诉求30余件,多数是由于当事双方在买卖房屋时没有约定迁户事宜,或者只是进行了简单的口头约定,导致双方在迁户口的过程中产生争议。民警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房签订买卖协议时,务必将原房主户口迁出的时间、期限等相关事宜写入合同中,并注明相应的违约处理办法,以免买房后因落户问题与对方产生纠纷,自身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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