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公告容不得“乌龙”
2016年0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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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波

  据《齐鲁晚报》报道:近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章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5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至少4批次农残超标蔬菜经营商已经进行处罚。记者了解到,处罚金额在200元到10000元不等。
  食药局作为握有强效执法权力的职能部门,保障市民餐桌上的安全责无旁贷,而确保公布信息的准确性,执法的公正性,处罚的严肃性,更是获取公信力的必由之路。由此,笔者不禁想到晚报的另一则报道,2015年12月24日晚,天桥区食药局接连发出两个撤销公告,撤销前一天该局公示的部分不合格产品结果,并解释系被抽检方未及时告知供应商而致结果出现问题。今年,济南市加大了抽检力度,但抽检结果、处罚结果公示却频频出现问题,甚至让部分知名食品生产企业“躺枪”,部分市民已开始质疑食品抽检的公信力。
  食药局公布的抽检与处罚结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可谓“崇高”,具有无可置疑的可信赖性。“民以食为天”是自古至今不变的真理,由于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位市民的切身利益,公众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威发布超乎寻常地关心,并深信不疑。特别是当下某些无良商家制售的假冒伪劣食品充斥市场,虽经职能部门大力围剿依然顽固地存在,这无疑给老百姓的餐桌安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隐患,而练就一双孙悟空式的“火眼金睛”对所有食品统统予以准确识别,对老百姓个人来说无异于异想天开痴人说梦。力不从心的时候,老百姓只有依赖于具有专业技术能力和执法能力的食药等职能部门,为自己餐桌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而2015年12月24日晚,“天桥区食药局接连发出两个撤销公告,撤销前一天该局公示的部分不合格产品结果”,所给出的解释也不足以服众,令公众不禁浮想联翩。天桥区食药局甚至在公众急切期待真相的时刻,似是而非的回答有些顾左右而言他。下一步,该部门再次发布的检验与处罚结果老百姓是否还会无条件地相信,真的得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了。市民不禁要问,职能部门的食安抽检与做出的处罚结果,如此严肃的事情,甚至要负法律责任,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不可思议的“乌龙”?
  看来,天桥区食药局应该立刻端正态度,该澄清的澄清,该道歉的道歉,该问责的问责,尽快给予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否则,职能部门长期以来经过艰苦努力,好不容易打造的良好形象与口碑,必将毁于一旦付之东流。
  章丘市相关职能部门在依法行使权力的同时,也应该从这一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以免重蹈覆辙。重树公信力谈何容易,政府各掌控着公权力的职能部门在履职尽责的过程中岂能不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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