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非法行医被罚三千
因未取得相关许可证;另还有6起非法行医被同月查处
2016年0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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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月7日讯(记者 王开元) 近日,记者从枣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了解到,去年12月,枣庄市打击非法行医7起。与以往有所不同的是,其中,还涉及美容护肤店、医药连锁公司等。
  此次涉及的美容护肤店为台儿庄区泥沟镇美元素美容护肤店,因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处罚3000元。台儿庄区邳庄镇岔路口村枣庄惠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忠义店,因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处罚8000元。
  据了解,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常见病诊疗活动,是非法行医的“重灾区”。据悉,2015年12月,监督部门经群众举报,在市中区孟庄镇峨山口村,发现该村内的苗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卫生监督工作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停止了其违法活动,并罚款6000元。山亭区山城办东山亭村东方红全羊馆对过的赵某同样因未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工作人员在停止其违法活动的同时,没收了其违法所得300元,没收其一箱药品,并罚款5000元。
  此外,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峄城区的三人也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常见病诊疗活动被给予处罚,其中坛山街道徐楼社区的刘某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常见病诊疗活动被罚款6000元。古邵镇马庄村的李某、底阁镇运卜屯村的王某也同样被罚款1000元。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非法行医害人匪浅,如患病应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找专业医师开药、到正规药店购药,不要贪图便捷,不要偏听偏信,避免上当受骗。遇到非法行医行为,可向当地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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