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比率降低
2016年01月0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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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1月8日讯(记者 韩笑 通讯员 严文达 李赞)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期省财政联合有关部门,在统筹考虑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的情况下,研究确定降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比率。据测算,降低两项保险费率预计可为企业减轻负担6.2亿元。
对工伤保险,根据不同行业工伤风险程度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确定基准费率,最低0.2%,最高1.9%。对生育保险,要求各地基金结余超过9个月待遇支付水平的,可将缴费比例由1%降至0.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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