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货前说好3800,提货却要6800
物流公司运费坐地起价,物价部门称涉嫌价格欺诈
2016年01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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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单据上最初是3800元,后又改为4800元。
   文/片 本报记者 蒋龙龙
  近日,市民唐先生反映,他从长春委托物流公司运送货品到济南。在运输前,物流公司和他议价,总物流费用为3800元。当货物运到济南后,不给6800元,物流公司却不让他提货。

市民遭遇>> 拉走设备,最终多交了1000元
  唐先生在省城经营一家加工企业,为了扩大生产,2015年12月底他从长春定制了一套车床设备,委托山东的一家物流公司从长春发货到济南。“当时和物流公司商议的价格是3800元,物流公司还出具了票据。”
  1月2日,货物被运到济南二环北路附近一家物流基地内,让唐先生没想到的是,该物流公司让他交6800元物流费,否则不能提货。物流公司方面的理由是,唐先生的货物本来报重10吨,到济南实际称重却是12吨,已经超重2吨。
  该物流公司还告诉唐先生,由于其货物超重,物流公司的车辆在山东境内因超载被交警部门处罚,“被罚了不少钱,因此要把所有的钱都补齐。”
  唐先生说,补齐2吨的运费倒是合情合理,但补交超载罚款对方又不愿意出具罚款证明,“这不是坐地起价吗?”更让唐先生不满的是,“物流公司还曾威胁,如果只出3800元,要把车床拆卸,只能拉走10吨。”
  经过多方协调和磋商,唐先生最终多交了1000元,从物流公司拉走了设备。“越想越恼火,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对小物流企业的监管。”
部门说法>> 属于市场议价,取证处罚较难
  据济南市物价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物流运费是市场交易价格,“也就是说,由买家卖家平等商议而定,物价部门对具体收费无权干涉。”
  不过,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双方先前已经议好价格,并且有明确的口头承诺或者规范的票据、合同,物流公司在货主提货时又坐地起价“便可能涉嫌价格欺诈”。
  据该负责人介绍,市物价部门此前曾接到多起类似投诉,“由于证据不全,常常难以取证处罚。”一旦涉嫌类似的坐地起价,货主可以持相关证据到物价部门举报,证据包括录音、发票、合同等材料。
  由于很多货主不能提供证据,物价部门取证也很困难,常常难以做出相关处罚决定。而且仅仅是对物流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无权要求其退款。如果货主想要回款项,只能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由工商部门依据相关的《合同法》规定,让物流公司予以退款。
记者调查>> 多头监管,物流行业问题多
  济南由于地缘条件好、辐射能力强,发展物流产业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据相关部门统计,济南的物流个体有万余家,但这些物流企业的质量参差不齐。
  2015年10月份,位于泺口的一家物流公司老板“跑路”,让泺口鞋帽城的不少业户损失巨大,大约300家业户近千万元的代收款没了着落,不少业户只能轮流守在物流公司店面和仓库处苦等。据悉,类似事件近两年来已经发生了七八次,不少货主苦不堪言。
  除了经常发生物流公司跑路现象,一些物流企业坐地起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也屡见不鲜。来自河南新乡的王先生反映,他从东营运一批货到河南新乡,中途由一家济南的物流企业负责转运,转运前只要几百元的费用,没想到最后抬高到几千元。
  记者调查发现,准入门槛低、竞争压力大、多头监管等原因导致省城物流业存在众多乱象。一些小的非法物流公司投入较少,甚至接近零成本,违法违规的成本也很小。
  除此之外,省城的物流乱象还与相关部门多头管理有关。“这并不是济南一地的特点,而是一个全国普遍的现象。”长期为泺口服装城业主承担物流的一家物流公司负责人介绍。
  据记者了解,省城的物流企业运作管理由经信委交通物流处负责,物流项目审批由发改委牵头,与商品相关的物流由商务局分管,货物运输场站由交通部门分管,农产品物流由农业局参与管理,物流土地规划由规划部门负责。“大家都管,反而管不好,一些物流企业基本处于‘三不管’状态。”上述负责人说。
专家观点>> 建信用体系 保护用户选择权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表示,省城的物流行业不够规范,监管力度亟待加强,这需要相应政策、法规出台,以及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合力监管。
  除了加强监管,出台相应的信用体系评价也是一个规范物流行业的好办法。山东交通学院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副教授孙学琴也曾表示,“有了评价体系,客户就可以选择信用好的物流。”
  实际上,早在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就曾联合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7部门出台《关于我国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物流业信用体系,约束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2015年7月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推进济南市物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坦承,省城物流行业市场主体“小、散、乱”现象较为突出,部分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违约现象时有发生,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社会对物流业诚信的认可度总体偏低。
  该《实施意见》还指出,济南市将争取利用5年时间,基本建立起物流行业的诚信法规体系、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诚信评价体系、失信惩戒体系,通过诚信体系建设使物流行业诚信意识显著增强,遵章守法、诚实守信风尚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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