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三个月提升群众安全满意度
全市集中清理整顿出租房
2016年0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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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0日讯(记者 刘潇 通讯员 逯金鹏) 1月10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出租房屋治安管理,严密治安防范控制,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结合春节、“两会”重大活动安保,德州市局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整顿出租房屋攻坚专项行动,集中清理、采集出租房屋信息,延伸闲置房屋和废弃房屋信息管理,严厉打击出租房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通过在全市开展出租房屋集中清理整顿攻坚专项行动,对用工单位、出租房屋、集贸市场、建筑工地、九小场所、闲置厂房、闲置房屋、废弃房屋、窑厂、宗教场所等流动人口主要落脚点认真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底数和基本情况,严密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部位的管理、防范、控制,深化管理措施,健全完善出租房屋治安管理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打击利用出租房屋及闲置场所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城郊接合部、城中村、新建居民小区等房屋集中的地方,居民没有居住的房屋都要登记,视为待出租房屋管理。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的群租房、短租房、日租房等,只要是给付房租用于居住的都属于出租房屋,都必须要进行备案登记。用工单位、出租房屋、集贸市场、建筑工地、九小场所、闲置厂房、闲置居民房屋、废弃房屋、窑厂、教堂等宗教场所等要按照分类登记备案。
  加强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对流动人口集中的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居民小区中的出租房屋进行重点整治,清除治安管理盲点。派出所对辖区内房屋出租人《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签订率要达100%;对已掌握的出租房屋基本信息登记录入率要达100%。对不按要求申报流动人口登记的出租房主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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