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街卖孔雀,摊主还“代杀”
青岛市野保站:无证贩卖将严查
2016年01月1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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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0日讯(记者 杨广帅) 农贸市场里卖家禽的摊位上摆出了活生生的孔雀,摊主开价1600元,还提供“代杀”服务。青岛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称,11日将有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如有违法行为将立即查处,并将孔雀没收送交有资质的动物园。
“埠西市场有家禽摊位卖孔雀,还说可以现场屠宰!”10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在辽阳路与同安路间的埠西农贸市场里,有人摆摊贩卖孔雀,市民对此表示质疑。当日傍晚5点,在埠西农贸市场,记者找到了这家卖孔雀的摊位。只见摊位前摆放了一排鸡笼,一只一米多长的孔雀被人拴在鸡笼上面。这只孔雀看上去很有精神,羽毛也比较干净。见记者打量孔雀,摊位里的一名女子主动上前招揽,称这只孔雀卖价1600元。“可以养在院子里,也可以买回去吃,我们给你杀。”女子称,孔雀是朋友寄放在摊位代卖的,来源她不清楚。
随后,记者与青岛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介绍,法律规定有50余种动物是可以饲养并食用的,其中包括个别品种的孔雀。“即使是允许饲养并食用的孔雀,饲养者也必须有合法的手续、证件,贩卖者必须有允许贩卖的经营许可证。”该负责人表示,11日将有野保站和森林公安的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这家摊位应具备相关经营许可,并能清楚提供孔雀的来源,无证贩卖属违法行为。若这只孔雀是野生动物,将会对其按涉案金额的10倍以下进行罚款,孔雀送交有资质的野生动物园代养;违法情节严重的,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孔雀站在鸡笼上,十分有精神。杨广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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