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毒品犯罪最高获10万奖励
2015年全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72起,泄露举报人信息依法追究责任
2016年0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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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及滨州市贯彻实施情况,明确了举报毒品犯罪奖惩办法。会上,通报了滨州市2015年度禁毒工作基本情况暨面临的毒情形势。据了解,该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了举报适用范围和奖励标准,而市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
去年滨州市破获毒品案172起
  本报记者 王忠才 本报通讯员 张锦程 周新建
  2015年,是全市禁毒工作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全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7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2名,缴毒3.3公斤,今年以来全市共查获吸毒人员571人次,强制隔离戒毒51人,有力打击了震撼了犯罪分子,全市禁毒工作成效显著。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禁毒民警、乡镇工作人员、化学品专家联合,常态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排查,先后排查企业2863家、闲置房屋7549间、租赁厂房395家,登记易制毒化学品企业769家,全部录入制毒物品排查系统,实行积分预警、动态管控。全市登记吸毒人员已达1419人,其中男性占83.2 %,女性占 16.8 %;18—35岁占80.4%,36岁以上占18.6%,18岁以下的占1%,年内查获年龄最小的吸毒人员15岁。二是毒品犯罪仍较活跃。毒品价格没有明显变化,供应依然充足,年内破获毒品案件172起。
举报毒品犯罪最高获10万奖励
  据了解,为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建立并规范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根据《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予以了转发,该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涉及多方面内容:其中举报人是指以各种形式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个人,不包含在公务活动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吸毒、制贩毒、非法制造或买卖制毒物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及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等线索,经查证属实,对照标准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泄露举报人信息依法追究责任
  至于办法中市民关心的奖金领取时间、领取方式、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人身权益保障等问题,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也给出了相应解答。据了解,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在接到举报的同时要填表登记,注明举报人、举报内容详细情况,待案件查证属实或破案后,经审查符合奖励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奖励对象和金额,报禁毒主管部门和警务保障部门审核,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后,在30个工作日内将奖金发给举报人。
  举报人在接到办案单位奖励通知后,可直接到公安机关办案单位领取奖金。如果本人不便或有困难的,须写出委托书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到公安机关办案单位代领。
  而且,在整个举报奖励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等信息公开或泄露,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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