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车改革春节后实行
市直公职人员也快领车补了
2016年0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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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8日讯(记者 喻雯 范佳) 省直公职人员已经领到车补了,市直公职人员的车补啥时发?18日上午,在济南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分组审议后,济南市人大代表、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宏志表示:“公车改革,春节后市里肯定要实行。”
  王宏志介绍,济南市的公车改革方案已经报到省里,目前省里还没有批复,等到省里批复以后,将按照省里的要求进行改革。
  根据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省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报送各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济南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范围为:市级党政机关及符合参改条件的市属功能区管理机构;所属各县(市、区)级党政机关及符合参改条件的县属功能区管理机构;各县(市、区)所属各乡镇(街道)的党政机关。
  公务交通补贴是关注的焦点之一。济南市车补将执行省级党政机关标准。根据《山东公务用车制度总体改革》和《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省公务交通补贴划分7个补贴层级。
  方案中特别提及“省级党政机关和济南市执行同一标准”,这意味着济南市级车改公务交通补贴也划分7个层级,即:每人每月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车改补贴,补的是近距离出行,工作日每天8小时上班时间内的公务出行,而不是出差。”相关负责人说,省级车改方案为此划定了公务交通补贴区域范围,在这个区域内的公务活动,按照固定额度发放车补。
  “济南市和省级车改一样,划定了补贴区域范围。”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发放补贴后,济南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济南市城区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公务出行,要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而去章丘、商河、济阳、平阴等地,按差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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