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口岸关检合作两部门联合执法新尝试
600瓶不合格进口红酒集中销毁
2016年0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月18日讯(通讯员 张明信 范婷婷 记者 李运恒) 近日,滨州检验检疫局联合济南海关驻滨州办事处对600瓶不合格进口葡萄酒进行了集中销毁。这是滨州关检首次合作销毁不合格进口葡萄酒,也是滨州口岸关检合作“三个一”实施以来关检两部门间联合执法形式的又一次新尝试。
  据介绍,该批不合格葡萄酒数量为600瓶/450升,货值为918欧元。经滨州检验检疫局检测干浸出物为13.7g/L,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葡萄酒(GB15037-2006)》(干浸出物≥17.0 g/L)的要求,产品判定不合格,依据法律规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检出不合格后,滨州检验检疫局当即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要求进口商实施退运或销毁,并和济南海关驻滨州办事处统一联手行动,对该批葡萄酒进行了封存,防止其进入流通领域。由于退运成本高,企业实施的退运的话会导致更大损失。因此,企业在协商国外客户以及各部门意见之后,应其申请,滨州检验检疫局按照法律规定启动了销毁程序,对该批葡萄酒做出销毁处理决定。在监督销毁过程中,滨州检验检疫局和济南海关驻滨州办事处联合成立了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商定了销毁时间、销毁地点和销毁方法。同时分别派出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和技术指导,确保不合格葡萄酒完全彻底销毁处理和销毁过程无害化。
  据了解,干浸出物是指葡萄酒里不挥发性物质的总和(糖除外),是体现酒质的一个重要标志,这一指标过低表明葡萄酒的原汁含量不足或原汁质量不佳。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干浸出物不合格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可能涉及葡萄成熟度问题、葡萄酒的酿造过程或者还可能有掺假嫌疑,这些因素都会成为葡萄酒干浸出物被检出不合格的原因,从而影响葡萄酒的质量。”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