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去年3501名罪犯被绳之以法
2016年0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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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月18日讯 1月17日,在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惠从冰,代表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惠从冰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0674件,审(执)结41332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3.41%和10.71%。其中,中院受理5821件,审(执)结5895件(含旧存),同比分别上升20.72%和25.83%。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43件,判处罪犯3501人。”惠从冰表示,其中审结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46件,判处罪犯1208人,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14件,判处罪犯238人,维护了经济秩序;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0件,判处罪犯29人,维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09件,判处罪犯123人,审理了彭庆国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行贿犯罪案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促进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39件,判处罪犯236人,净化了社会环境。
  去年执行工作,执结各类案件9508件,标的额34.99亿元。完成了“总对总”全国法院金融网络执行查控平台建设,实现了在线查控,在线查询11000余次,冻结、扣划银行存款1300余万元,提升了执行质效;加大对逃避、抗拒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801人,司法拘留696人、罚款91人,移交公安机关涉嫌拒执犯罪案件57件,已判处9案9人,强化了执行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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