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入选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
2016年0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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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月18日讯(记者 杨淑君 通讯员 罗韦娜) 本月又有好消息传来!国家发改办下发通知,61个地区被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其中聊城名列其中。
  根据通知要求,被确定的各市(县)要全面开展资源产出率统计工作,建立定期跟踪评估机制,国家将在现有的资金渠道内,支持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的循环经济关键补链、生产生活链接、废弃物利用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示范城市(县)建设实施方案内的建设内容,符合中央基建投资或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同时,国家将在建设地区率先试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各项创新性政策。
  据悉,聊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申报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工作,自2014年7月开始,聊城即赴2013年获批第一批示范城市的潍坊市学习;制定了筹备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耿涛任组长,副市长洪玉振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十个专项工作组;聘请山东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编制《聊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8月1日召开了全市申报工作部署会,对申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5年,又多次安排部署,在省经信委、财政厅、住建厅的大力支持下,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住建局等多个部门经过多方努力和积极争取,顺利获得申报资格。
  记者了解到,聊城的示范定位是,打造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雾霾治理示范区,打造江北平原地区水生态文明示范区,打造国家级生态农业示范区,打造工业绿色发展示范区,打造新能源规模化生产与利用示范区。
  示范期内,聊城将围绕示范城市建设主要目标和示范定位,重点建设循环型生产、循环型流通和循环型社会等三大体系,强化重点项目、服务平台、人才智力和目标引领等四大支撑,落实制度体系、政策体系、金融资金和组织领导等四大保障,把聊城建设成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形成若干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为全国循环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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