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成立案例研究院
2016年01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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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22日讯 1月20日,案例研究院在山东政法学院隆重举行揭牌仪式,国内和省内多家著名律师事务所主任和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及山东政法学院领导等60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山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李玉福和院长吕涛为案例研究院揭牌,案例研究院院长徐贵一教授介绍了案例研究院的功能和规划。
  案例研究院的功能,集案例教学、案例研究和案件专家论证“三位一体”。服务于学校教学,将案例研究成果及时应用于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聚焦典型案例研究,组织专家团队跟踪研究,服务于司法改革,创新大学与司法部门的合作机制。接受当事人、律师委托,论证重大、疑难案件,提供专家论证报告。
  大学建立专门法律案例研究机构、开展案例法学研究是一个新生事物,目前国内有四所“211”大学已设立法律案例研究机构,山东政法学院案例研究院的成立,将领跑我省法律案例研究新航向,迅速加入国家大学与司法部门案例研究的新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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