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钢再减产1亿-1.5亿吨
国务院:关键是要做好职工安置
2016年01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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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的措施,促进企业脱困和产业升级。
  会议决定,按照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支持的原则,一是推动落后产能限期退出,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主动退出产能。在近几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9000多万吨的基础上,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
  二是严控新增产能。严格督查落实国家2013年有关停止备案新增产能钢铁项目的决定。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新增产能的技改和产能核增项目。三是完善支持政策。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按规定对地方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支持金融机构做好呆账核销和抵债资产处置,完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政策。支持保险资金等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并购重组,发展相关产权交易市场。
  会议强调,关键是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要引导企业主动想办法、“发内功”,采取灵活工时、培训转岗等发挥内部安置潜力。企业确需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并做好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支持创业平台建设和职工自主创业,将国家返乡创业试点范围扩大到矿区,鼓励职工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对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给予再就业帮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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