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改革将不再分城里城外
退休人员续缴费引争议
2016年02月0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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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财政部长楼继伟提到,建立合理分担、可持续的医保筹资机制,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
城乡医保并轨如何推进?为何要提高个人缴费比例?退休职工到底是否应该续缴医保?这三个问题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城乡统筹并轨是关键
统一管理需明确
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被专家认为是医保制度改革的关键。
“天津、重庆、广东、浙江、上海等省市已经宣布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并轨,一些率先试点两保统筹的县市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在缺乏顶层设计的前提下,这些地区并轨的方式和经验各有不同,这对下一步全国推进城乡医保的统筹也带来了一些不确定性。”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经济学院副教授王琬说。
专家介绍,《意见》明确提出“六统一”的要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各省市区要在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提出规划和部署,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这也给城乡医保统筹确定了方向和目标。
提高个人缴费比例
将使医保系统更可持续
《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要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这一改革方向也被有些人认为是财政在医保支付中遇到困难的表现,也让人担心提高了个人缴费比例会否影响到部分参保人的积极性。
“近六年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的增幅一直高于个人缴费的增幅,从而使人均筹资中财政补贴的比例越来越大,到去年已超过80%,去年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贴标准是每人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是每人120元,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比达到空前的4:1。”专家说。很多专家都提出应该防止医保“泛福利化”倾向。
有些人可能会担忧,因为个人出资比例的提高,会有一些百姓因经济困难退出医保,或在遇上大病时因病返贫。对此,专家表示,具有社会保险功能的医保政策并不是“无限兜底”的政策,对贫困人口,国家有医疗救助体系“兜底”。
化解职工医保缺口
退休人员续缴引争议
“我们这些退休职工年轻时还没有医保制度,但我们那时也都付出过艰辛的劳动。”陈金补是鞍钢的一位退休老职工,他快退休那几年才开始缴纳医保,他们不希望国家要求退休职工继续缴费。“毕竟我们现在退休工资也不多,但大病小痛都来了,看病不用医保不行啊。”
“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自创立以来就采用的是退休人员不缴费、在职人员缴费养老的筹资模式,这有时代发展背景。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结构的变迁,社会抚养压力的日趋加大,原来的那套做法或许将难以为继,也并不是一种可持续性的做法。”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微观经济研究室主任朱恒鹏研究员告称。
2014年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已达2.8亿人,其中退休人员7000多万人,在职退休比将近3:1,这就表示每三个在职职工所缴纳的医保费用供养一个退休老人。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让这种局面变得更加严重,老年人的医疗费用持续攀升,资金支付压力陡增,医保能否应对这种趋势风险确实严峻。
医疗体制深入推进
医保效率才能提高
“虚假住院”、“走读”骗报销、提高药价、过度医疗造成医保费用支出增加……近几年医保面临的问题,如何在改革中进行有效治理?
“我国医保从覆盖率、支付比例、社会效果等在世界上都算是非常好的,但是由于医疗体制改革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所以医疗保险的推动也受到一定影响。”王琬说,“强化医保部门和医疗部门的博弈,实现更高质量的医保费用控制,提高医保的实际运用效率、减少资金浪费等,都已经到了关系医保体系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而对于长期的动态平衡,还需要更加严格的保险制度来实现。”
全国政协委员、福州市第二医院副院长林邵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应尽快出台“全民基本医疗保险法”或者加快修订社会保险法,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按照参保对象经济水平和医疗需求设定不同的精细化保障层次,并确定与之相适应的筹资与待遇水平,以满足不同经济水平人群的医疗保障要求。 (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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