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危害超酒驾但处罚较轻
2016年0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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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了解到,该起毒驾行为并不是省内高速公路上查获的第一起毒驾行为,事实上,高速公路上的毒驾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据统计,仅仅威海高速交警支队就累计查获毒驾违法行为200余起。毒驾危害远大于酒驾,但和醉驾不同,刑法目前尚未对毒驾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
  近年来,随着驾驶证的普及,毒驾已成为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大祸患,因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英国一项研究表明,酒后驾驶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而吸毒后驾驶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毒驾比酒驾更加致命。
  然而,毒驾的违法成本不高。去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的“危险驾驶罪”作出修改完善,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该条款并未涉及毒驾违法行为。
  事实上,依据相关法规,毒驾司机被查处后面临注销驾证、罚款200元、行政拘留10日处罚。由于毒驾具有隐蔽性,交管部门还面临着事实上的查处难。 
  为了遏制毒驾高发的态势,毒驾入刑是社会讨论的焦点话题之一。   本报记者 王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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