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司机”是在挑战社会底线
2016年0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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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九龙

  涉嫌套牌、拒绝检查、强行冲卡、冲撞交警、暴力抵抗,这样的场景居然大白天发生在济南的闹市街头,不管司机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和理由,其行为都堪称恶劣,他也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表面上看,这种警匪片里的“奇葩”桥段在现实中发生的概率很低,但是翻阅媒体报道,在交通领域,这种遇到交警盘查暴力抗法的行为绝非个案,有的是酒驾醉驾,有的是另有案底,有的则是所谓“一时冲动”,但无一不引起了社会的公愤。
  暴力抗法,本质上是对公权力的蔑视和对公序良俗的挑衅。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引导和约束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了一系列明确的规定。对于这些交通法规,有关部门平时的宣传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总有人选择顶风作案。在事后的调查中,那些暴力抗法者对法律的规定大多心知肚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也是供认不讳,却仍然敢于如此行事,说到底还是侥幸心理和法律意识淡薄在作祟。
  遵守相关交通安全法规是驾驶车辆的最低标准和要求。道路是大家的,秩序是公共的,没有人能只享受便利而不履行责任,没有人能不受法律的约束在道路上任意驰骋,更没有人能视交警和普通市民的生命安全为儿戏。
  交警正常执法,代表的是公权力,代表的是国家权威和人民意志,不管到了什么时候,也不管有什么理由,都不要试图去挑战这条“红线”。汽车用好了是交通工具,便利生活,用坏了则可能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致命武器,驾驶员应当心存敬畏之情。
  此外,驾驶员们还需不断提高自己的文明素养,修好自己这颗心。把车开好不容易,但更难的是驾驭自己的内心情绪。实践证明,面对交警盘查暴力抗法的人,大多是“激情行为”。一念之差,一时冲动,可能就会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一定要在平时就学着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法,考验的是一个人的纪律观念,同时也是考验一个人对“心魔”的控制力。冲动是魔鬼,心广天地宽。生活在文明有序的社会里,更要学会做一个文明有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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