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聊城市委提交《关于建设海绵城市的建议》
建设海绵城市 下雨天不再“看海”
2016年0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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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7月26日,聊城大暴雨,城区积水严重。 本报资料片
     一遇急雨暴雨就四处积水,市民戏称“家门口能看海”,如何解决城市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利用呢?民盟聊城市委提交了《关于建设海绵城市的建议》,建议聊城建设海绵城市,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建设海绵聊城要做好截、渗、蓄
  海绵城市建设应做好三方面文章,这三方面总结成三个字就是:截、渗、蓄。 
  截,就是截留,通过构建绿色屋顶和植物冠层实现。绿色屋顶,就是通过对楼房屋顶部的防渗与压力设计与改造,种植雨养植物,使降雨首先被房顶植物吸收、蓄积,然后排放,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降雨直接落到水泥地面造成的径流。冠层截留,就是通过提高城市绿化面积,使降雨过程首先被树冠、枝干、树根吸收一定水分,减少地表径流。 
  渗,即下渗,通过减少水泥硬化面积,促进雨水的下渗,降低地表径流量。促进雨水下渗通过对街道和停车场等的透水铺装来实现。下渗的雨水、多余的径流通过植物及生态沟的结构层进行过滤,有效的保护地表和地下水资源。 
  绿色街道通过透水铺装的使用、生态沟的使用以及植物的种植,把低影响开发技术整合成街道。 
  蓄,通过河湖体系、生态沟、雨水花园、多功能调蓄池等的建设把雨洪水储存起来,并通过湿地系统,对污染径流进行过滤、渗透、吸附及生物降解等一系列作用,以达到就地净化处理、控制径流污染、促进雨水下渗,减小径流;雨水花园,由植物、土壤、砂石等自然造景元素和必要的景观建造技术建造的具有良好的景观效果和雨水调蓄功能的绿地景观;多功能调蓄池,以调蓄暴雨峰流量为核心,把排洪减涝、雨洪利用与城市的景观、生态环境和城市其他一些社会功能更好地结合,有效解决城市内涝问题。
扩大水域面积,使用多孔路面
  如何建设海面城市呢?做好截、渗、蓄具体包括哪些方面的城市改造?《提案》中对此也有详细解答。 
  完善河湖体系,使水域面积占市区面积的30%以上。通过增建水库、生态公园、池塘、人工湿地方式扩大水域面积,保证2020年城市面积达到100km2时,水域面积在30km2以上。 
  用多孔混凝土路面取代传统路面。城市道路是一个径流和降雨的主要场所,在雨的调控方面起着非常大的作用。传统的道路常用的混凝土路面,普通混凝土完全没有水,只能通过道路找坡将雨水汇集到雨水井统一收集,然后通过管道进行末端排出。这种传统的排水方式,在一般滴雨的情况下,无法收集雨水,导致雨水的浪费。在遭遇暴雨,降雨量超过负荷的管道,阻止雨水流失,只有形成内涝,影响市民出行。针对这种情况应采用多孔混凝土路面取代传统的混凝土路面,帮助吸收雨水,一部分渗入地下,通过组织雨水收集,从而达到节水的功能。 
  对广场、住宅区、停车场、公园等改造。城市硬质铺装的部分占城市建设的很大一部分面积,原有的刚性路面应该改成可透水路面。如有的通过路面透水砖,彩色沥青,卵石地板,有效提高路面透水性和透气性,使雨水能及时有效的通透地下土壤,对当地的水源的涵养源,提高区域的生态环境,起到收集雨水的作用。 
  增加绿地面积,使市区绿化面积35%以上。同时,改造小区、道路两侧及公园绿地,把绿地从高于地面修正为低于地面5-20cm的下沉式绿地,这样可以保证降到路面的雨水及时补充到绿地并通过绿地下渗补充地下水,降低地表径流。 
  绿色屋顶,城市建筑密集,通过将光秃秃的房顶通过改造,使其不仅能吸收储存雨水,还能增加城市绿化面积,降低城市热岛效应,提高生态城市建设水平。 

建设海绵城市,聊城优势多多
  通过低影响开发,以最低的环境代价换取城市生活质量的提高,解决因为城市的发展与扩张,导致的生态环境退化资源的进一步紧缺,尤其是水资源的短缺问题,这就是海绵城市建设的根本目的。 
  现代的聊城以东昌古城为中心发展起来的,由于面积达5km2东昌湖的存在,使得历史上聊城很少遭受洪水的灾害,随着城市的发展,徒骇河也成了城市内河,东昌湖、京杭大运河与徒骇河一起构成了河湖贯通的良好生态水系,这不仅使聊城的江北水城更加名副其实,也让雨水有很好的出路,保证了城市的健康发展。然而,随着聊城双百规划的全面展开,以前占城市面积1/3的水面不断缩小,终于导致了2013年内涝的发生,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信号,应该科学规划城市建设,进一步建设河湖体系,通过建设水库、湿地、小区集水池塘、生态公园等方略,保证河湖水系面积占城市面积30%以上。 
  国家大力提倡是聊城建设海绵城市的外部条件。2014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4〕838号),三部办公厅于2015年1月20日联合印发《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指南》。根据《通知》,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定三年,具体补助数额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将按上述补助基数奖励10%。聊城具有建设海绵城市的天然良好基础,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申报指南,积极申报,为聊城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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