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近3个月,电梯一直没“岗上”
□东明县陈先生反映,他在县城所购房屋交房近仨月电梯一直无法使用□小区物业回应,电梯管理权未移交;开发商称,电梯将在一周后开通
2016年0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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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虽已安装,却一直不能使用。
  事发小区。
   因电梯长期不能使用,前面停满了车辆。
     文/片 本报记者 赵念东  
    近日,东明县城的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他在城区的水岸鑫城小区三期购买了一套房屋,如今交房将近3个月,物业费也已交清,而自己所在单元的电梯却一直不能使用,致使装修搬运材料平添不少费用,影响装修效率,入住新房的时间也一拖再拖。17日,本报记者现场采访了解到,陈先生所在楼房的一、二、三单元的电梯皆不能使用。对此,该小区物业表示,开发商未将电梯的管理权移交。开发商称,电梯将在一周后开通使用。

交房近3个月,电梯却不能用
    为了方便孩子上学,东明的陈先生在水岸鑫城小区购买了一套新房,由于房屋属三期,并没有如期交房。“若按照购房合同规定,实际交房日期晚了5个月。”陈先生称,他在2015年11月2日正式交房后,过了3天便交清了物业费,0.98元/平方,共计1352元。
  “交房时,我所在小区19号楼一单元的电梯就不能使用。”由于房屋已经移交给小区物业,遂陈先生找到物业负责人询问说法,对方告诉他,电梯还未通过验收,所以暂时不能使用,并称尽量在年前开通运行。
  陈先生称,他一家人一直在外租住,为了及早入住新房,他只能在电梯仍不能使用的情况下开始装修房屋。由于陈先生所住楼层位于9楼,对于水泥、瓷砖、沙子等较重的装修材料,他另外雇人在窗外使用机械从地上拉到楼上,而一些较轻、零碎的材料,他只能将其扛到楼上,不仅费时费力,还额外平添了不少搬运费。
  为了早日入住,陈先生对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本来打算在年前入住新房,却因为电梯不能使用而一再拖延,多次找到小区物业询问,也没得到确定答复。”
  陈先生告诉记者,交房后,19号楼的一单元、二单元的电梯皆未开通使用,而三单元的电梯只运行了几天便关闭了,原因未明。由于每个单元只有一部电梯,此时已有不少业主正在装修,而电梯迟迟不能运行,给他们带来很多困扰。

开发商称,电梯将在一周后开通使用
    17日上午,记者来到陈先生房屋所在的水岸鑫城小区19号楼一单元看到,电梯虽已安装,但触板未显示,不能使用。随后,记者跟随陈先生又来到19号楼的二单元、三单元查看,情况依然如此,甚至因电梯长期不能使用,前面被堆满了杂物。
  随后,记者从陈先生提供的物业费收据上看到,他所交纳的物业费用金额为1352元,时间从2015年11月份至2016年10月份,收款日期为2015年11月5日。
  陈先生认为,当初,他跟小区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他按时付清了物业费,就有权利享受房屋建筑的公共设施(其中包括电梯)的使用权。而物业有义务对公共设施(电梯)、设备实施日常保洁、修缮和运行修护。
  随后,记者找到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据其介绍,19号楼的业主虽已交房,并付清了物业费,但由于电梯未通过验收而未能使用,电梯的管理权也一直未移交给物业。而对于电梯何时能开通使用,他表示不清楚。
  接着,记者又来到水岸鑫城售楼中心,负责该小区三期工程的开发商负责人对此解释称,年前,19号楼的电梯就已验收合格,由于过年放假,合格证书没有下发,导致电梯未开通使用。“我们已与电梯公司沟通好,预计一周后电梯可使用。”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情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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