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4日讯(通讯员 苏晶晶) 正值2016年春季开学,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保障学生及家长权益,商河县物价局对全县各类学校教育收费进行相关提醒。
据了解,商河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在开学期间,须严格按照相关形式进行收费公示,收费公示牌必须按照“长期、固定、醒目”的要求设立,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商河县物价局还严禁学校将越权和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与提高的收费标准通过公示“合法化”;并严格要求各学校遵守收费公示规定,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不执行收费公示的单位,视情节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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