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单县2月24日讯(记者 周千清 通讯员 刘昆龙) 家住单县谢集镇孙女士想给自己的儿子在县城北外环买套房,等待其毕业回来后筹备结婚。为了买一套便宜的房子,孙女士交给自己的侄女婿韩某十三万购房款,没想到韩某伪造购房合同,将其购房款骗走,案发后,在单县警方全力侦办下,终将韩某抓获。
2014年,家住单县谢集镇的孙女士家双喜临门,不但自己辛苦一年做的木材生意所有钱款全部结清,盈利五万元。她家外地上大学的儿子放假归来,还带回了女朋友。但是高兴之余孙女士又泛起了愁。原来,儿子计划着毕业后便回家结婚,但新房一直没有购买。而孙女士做木材生意刚刚才将欠款还清,再加上儿子在外地上学也需要大量的钱,孙女士便托熟人想买套便宜的房子。
这时孙女士的侄女婿韩某便主动找上门来,说自己在单县学子家苑小区有熟人,十三万元便能在其小区内买到一套价值二十余万元的房子,但需要将十三万元一次性付清。一开始孙女士还不太相信,但想到韩某是自己的亲侄女婿,便把从亲戚朋友借来的八万元连同做生意赚的五万元一起给了韩某。一个星期后韩某果真将购房合同连同收据一起给了孙女士,并交代孙女士由于房子目前没有盖好,这是用内部价购买的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2015年11月,学子家苑小区已经基本建成,孙女士欢欢喜喜正准备看房时,却发现其购买的那套房已经有人装修。于是孙女士立即给韩某打电话,韩某却告诉她这套房是用别人的名字购买的,装修好就会给她。孙女士越想越不对,于是拿着购房合同和收据找到了售楼处,经鉴定发现购房合同和收据都是伪造的,孙女士立即打电话报警。
经单县公安局民警缜密侦查,发现该案件是韩某一人伪造购房合同对孙女士实施诈骗,诈骗钱款都被其偿还债务。由于韩某一直在外地打工,以免打草惊蛇,民警于2016年1月2日在韩某返回家后对其实施抓捕,目前韩某已被单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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