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骑摩托五年不得考驾照
2016年0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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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2月24日讯(通讯员 王爱华 李峰 记者 袁鹏) 最近几年市民们基本都普及了“喝酒不开车”的规矩,其实不只是不能开汽车,骑摩托车也是不行的。19日滕州人侯某就因酒后驾驶摩托被查,而且他的血液酒精含量已超醉驾标准一倍多。
  据了解,2月19日16时许,枣庄交巡警支队滕州交警大队值勤民警在滕州市善国路与学院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鲁DGH***的钱江牌二轮摩托车沿善国路由南向北行驶,便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驾驶人侯某有酒后反应,通过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214毫克,已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民警随后又将侯某带至滕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抽血,进一步确定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由于喝了不少酒侯某此时有些迷糊,警方便将侯某带至交警队办案区约束至酒醒。侯某称,他这一回是有些没管住自己,喝了酒还骑了车。本以为不会有多大的事,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交警告诉记者,对于醉酒驾驶摩托车和醉酒开汽车的处罚标准是一样严格的。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于这位驾驶人侯某,目前警方已经将其羁押在滕州市公安局拘留所。大过节的因为喝酒闹出这一出实在是得不偿失,希望广大市民也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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