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集体户口取消管理服务费
2016年03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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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2月29日讯(记者 周国芳) 近日,省人社厅下发通知,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不久前下发了《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此次,我省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包括经营服务性质的收费)。
  省人社厅在通知中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得因取消收费等原因而停止相关服务,要将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作为重要的公共服务内容,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和服务场所建设,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集体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全面核实人才集体户成员信息,对具备迁出条件的流动人员,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动员其将户口迁入经常居住地或单位集体户。取消收取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开展的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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