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温不达标,用户拒缴暖气费
东郊供热公司:即使存在这种情况,也应先缴费再根据测温结果退费
2016年03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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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2月29日讯(记者 庄子帆 实习生 李文杨) 家住酱油厂宿舍的张女士因家中室温不达标,没缴纳取暖费。多次向供热公司反映未果后,投诉到济宁市燃热办。经协商,用户同意委托第三方测温。29日,济宁市燃热办、济宁市质监局、东郊供热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到张女士家中进行测温。
  2月29日上午,根据张女士的意愿,对客厅与餐厅进行测温。济宁市质监局的技术人员首先测量了两个房间的面积,根据面积大小,在客厅选取了两个测温点,餐厅选取了一个测温点。10点半左右,测温结束,客厅最终温度为17.1℃,餐厅为16.9℃。“按照相关规定,最低值作为最终的测温退费结果。”这名技术人员介绍。
  张女士反映,因家中室温一直不达标,多次反映也没有服务人员处理。记者从张女士家餐厅墙上悬挂的温度计看到,上面显示的温度为15℃。不过,经过了解,张女士并未缴纳当季的取暖费。
  “按照相关规定,用户用暖应该缴纳取暖费,如不缴纳就应在当年10月15日前报停。如用户既不缴费用也不报停,供热企业将采取措施。”东郊热电供热公司副经理王兆国说,已多次派工作人员上门催缴费用,但没有效果。
  王兆国介绍,张女士所住的小区是串联供热系统,楼道内没有分支阀门,无法关停,只能将用户家中的供暖设施断开。但室内供暖设施属用户私人财产,供热企业不能强制执行,因此造成了现在的这个局面。
  此外,张女士家中的暖气设施使用时间已超10年,可能出现堵塞问题。而且一楼、二楼的用户自行将串联供暖系统改造为并联系统,造成了供暖系统的紊乱,这个原因也有可能造成张女士家中温度不热。“目前供暖季马上就要结束,张女士家用暖已构成事实,需要先按规定交用暖费,然后根据今天的测温结果办理退费。”王兆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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