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废水废气 单县一企业被责令整改
2016年03月0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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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单县2月29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冯秀兰) 单县一企业违法排污,给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单县检察院及时介入并启动行动执法监督机制,向环保局提出检察建议,近日,单县环境保护局就该企业偷排废水废气事件作出处理,并向检察院反馈处理结果。
原来,单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在网页浏览时发现,一位网友反映单县某公司存在违法排污情况,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看到网友反映的情况后,单县检察院立即启动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对网友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随后,检察干警们来到网友反映的公司,通过与办公室工作人员座谈、现场实地查勘、走访当地群众等方式调查发现,这家公司为一家服装加工企业,于2014年1月办理环评手续并获得菏泽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15年7月,经单县环保局批准进行试生产,试生产超期后,未经过菏泽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仍继续生产。在调查中,检察干警还发现,这家服装公司厂区内北侧有新建水洗车间,生产时使用蒸汽锅炉,但却未办理环评手续。锅炉燃烧时产生的大量烟尘、废气未经过处理就直接排入大气中。而车间的生产污水进入水池沉淀后,将被直接排入水井中,这种简易处理对空气、地下水等具有明显的污染隐患。同时,厂内还存在未建设规范固体废物储存场所等环保有力措施,违反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同时,还存在违法排污情况。据此,单县检察院及时向环保局建议对该服装公司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加强管理监督。
近日,单县环境保护局就该企业偷排废水废气事件作出处理并向检察院反馈处理结果:对该服装公司罚款5万元,已经收缴到位,同时对该厂水洗车间进行关停,并责令其对其他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整改,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同时,检察官也建议广大市民,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举报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污染环境的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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