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喜喜买车,凄凄惨惨维权
部门提醒:买车要签详尽合同,每次维修都要索要单据凭证
2016年03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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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秦雪丽 实习生 吴阳 通讯员 李学明 
    
  自“3·15”消费维权活动推出以来,不少读者来电反映自己遇到的消费糟心事,投诉那些侵权行为,其中不少涉及房产、汽车、家电、服装等行业,在汽车投诉中,记者发现不少都是因为更换经销商,售后维修时产生纠纷,在此也提醒广大读者,在购买新车的时候,一定要与商家签订尽可能详尽的合同,每次维修都要索要单据凭证。 
保修期内天窗渗水,维修却成难题 
  说到自己的爱车,市民张先生就一肚子的怨气。“天窗渗水,时间长了,车顶周围都长毛了。”张先生说,本来在保修期内,4S店可以给维修,但现在却面临着“不知何时修”的问题。 
  2年前,张先生买了一辆汽车,花了近20万元,快过保修期的前一个月,张先生突然发现车顶天窗附近非常潮湿,而且长毛了。“于是我赶紧将车开到4S店去检修。”张先生介绍,后经专业检测说是天窗漏水,需要将情况申报到厂家,然后给维修,“然后,让我回去等通知。” 
  然而等了一个多月,眼看着已经过了保修期,4S店却迟迟没有给通知,于是张先生再次来到4S店,而让张先生吃惊的是,该4S店已经更换老板,对于张先生天窗漏水的事,目前的店主并不知情,也没有查到保修记录,不愿给予维修。而自己当时也没有索要维修单据,拿不出证据。 
  目前张先生的车已经过了保修期,如何维修成了难题,如果自己掏腰包维修,需花费近万元,“我报检时确实是在保修期,为什么会没有记录呢?”张先生无辜地说,到底谁该为此买单?无奈,张先生将此事投诉到芝罘区市场监管局。
  几经周折,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找到了之前的4S店负责人,该负责人称当时由于种种原因,忘记将张先生的报修情况申报到厂家,后交接繁忙,也没有将此事转给后面的经销商。经过协商,4S店称将会把此事反映到厂家,等待处理结果。 
明明买的新车,怎么有维修痕迹
  前段时间,市民王先生在一家4S店买了一辆私家车,可倒霉的是,提车当天就在4S店的院子里发生了事故,而更让王先生头疼的是,在维修过程中,他发现这辆新买的汽车保险杠曾经出现过刮擦,被喷过漆。 
  王先生说,提车当天发生事故后,由于新车还没有买保险,他只能找到一个修车的好朋友帮着维修,维修时好友发现,这辆新车保险杠曾经被补喷过漆,而且有刮痕,“明明是新车,怎么还维修过呢?”对此,王先生很生气,于是找到4S店理论,并将此事投诉到芝罘区市场监管局。 
  对此,4S店负责人解释称,这是辆库存车,自己也是后来接手的这个店,对于这辆车是否有问题,自己并不知情,需要找到前负责人核实一下,自己也不能吃哑巴亏。如果确实存在刮擦问题,会协商给消费者相应补偿。 
  据芝罘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由于牵扯到上一任负责人,调解也非常费劲,消费者诉求与4S店承受度一直在磨合,目前还没有达成共识,调解还在继续中。 
  “近期,不少汽车投诉都是因为更换经销商、售后服务等衔接不好所致,在调解中,也带来一些难度。”在此,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汽车时,一定要与商家签订好正规的购买合同,并约定好相关明细。当汽车在保修期出现问题时,到4S店维修时,一定要索要相关维修单据等凭证,以备出现问题维权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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