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住宅小区要综合整治啦!
2020年底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2016年03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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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日讯(记者 陈静) 为切实提高全市老旧住宅小区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近日,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推进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据了解,在2015年试点的基础上,用五年时间推进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前三年完成1995年前建成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任务的90%,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整治改造的范围从2000年以前在国有土地上建成的住宅小区(含楼房院落和单栋楼宇),住宅由楼房组成,主体建筑基本完好,未纳入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及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未来10年内不会拆迁改造,其中省属国有企业困难工矿区中的老旧住宅小区,需未纳入国有工矿棚户区、企业搬迁、企业基建或技改等改造计划。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的同时引入专业化的物业服务。老旧住宅小区内的危房(经鉴定为C、D级的),应当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具体按照国家、省、市棚改有关政策执行。
  整治改造的范围从居住环境、基础设施、房屋修缮、物业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造。居住环境方面,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治理“脏、乱、差”,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完善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垃圾房、垃圾池,配置封闭的垃圾桶、垃圾箱。基础设施方面,维修或新建雨水、污水排放设施,有条件的应实行雨污分流;进行小区道路升级改造,修复或安装路灯;增设机动车停车位,修建自行车、电动车停车棚;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增设室外消火栓或在临近道路上增设市政消火栓;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或消防器材箱、消防宣传橱窗(标牌)或宣传墙,清理楼宇间和楼道内乱堆杂物,疏通消防通道;对供水、供暖、供气管网进行维修、升级和改造,同步改造楼内公共部位的相关管线,同步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实行抄表到户;实施强弱电网落地改造,完善信息网络布局,有条件的小区增设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增设健身活动设施,有条件的增设文化活动场所及设施。
  房屋修缮方面,对破损落水管、散水、雨篷等进行修缮更新;修缮楼道台阶、扶手、楼道窗、楼道灯,安装单元安全门;维修屋面防水,清洁、粉刷外墙面和楼道;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物业管理方面,整治改造后的老旧住宅小区具备条件的,应当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安装安防监控设施,配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文化活动中心等;不具备条件的,整治改造后由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接管,实施简易物业管理,内容包括:配备保安人员,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配备保洁人员,提供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服务;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应优先考虑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管网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整治改造后的老旧住宅小区原则上应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同步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并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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