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号法规让便民摊点“转正”
2016年03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青岛3月2日讯(记者 姜宁) 给餐饮、零售的便民摊点划定经营区域,让市民生活更方便。3月2日,《青岛市商品流通市场建设与管理条例》正式出台。这是今年青岛市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对解决青岛商贸流通立法缺失,依法规范商品流通秩序和流通设施规划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等方面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条例对备受关注的便民摊点作出规定: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管理部门、商品流通主管部门,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日常用品销售、餐饮服务等便民摊点经营区域和时段,但便民摊点经营不得影响安全、交通和环境卫生。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