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曝光4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聊城2批次
韭菜检出农药残留超标17倍
2016年03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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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3月2日讯(记者 焦守广) 2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曝光食品流通环节不合格产品共46批次,其中涉及聊城的有2批次。 
  通告介绍,2015年10月-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在食品流通环节对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品及水产制品、粮食及其制品、豆类及其制品、薯类及膨食品、饮料、特殊膳食、水果及其制品、蜂产品、调味品、焙烤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糖果、蛋及蛋制品等19大类共2089批次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产品2043批次,不合格产品46批次,合格率97.8%。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聊城的生产企业(供货商)、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蔬菜及其制品。来源于阳谷万达综合大市场的韭菜氧乐果超标;标称生产企业为聊城市东昌府区富利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月饼中苋菜红超标。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氧乐果属于高毒农药,韭菜中氧乐果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而来自阳谷万达综合大市场的韭菜中检测到氧乐果达到0.35mg/kg,超标17倍。 
  据了解,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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